2.1采购内容及数量:包1:精密播种机、烘干机、拌种机、无人机换电机场等设备一批;包2:便携式谷物分析仪、量测相机、近红外品质分析仪等设备一批(详情见采购需求)。
2.4质量保证期:3年(“第五部分 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”中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)。
2.5其他: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,按照标段顺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。
收费标准: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原【2002】1980号文件、发改办价格原【2003】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原【2011】534号文件计算,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转账支付中标服务费。包1中标服务费:11685元;包2中标服务费:15176元。
本次中标公告在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、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》、《河南大学招标与采购信息网》上发布,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。
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,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),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本人身份证件(原件)一并提交(邮寄、传真件不予受理),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